-
摘要:立宪主义从西方到中国经历了从"人权、民主宪法"到"富强宪法"的转变,在这场立宪的跨语际之旅中,近代场域是"富强立宪"的历史具象。"救亡压倒启蒙"的中国式民族主义是"富强立宪"的历史动因,而追求"群体自由"的进化论则是"富强立宪"的逻辑基础,历史性与逻辑性的自洽是富强立宪的生成原因,富强理念主导了近代中国的立宪逻辑。关键词:富强 富强宪法 富强立宪 近代中国 跨语际实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清末修律为我国法制近代化之嚆矢,我国民事法制的近代化也躬逢其盛。清季民初师法德、日编纂民法典,三部民法典均有总则编之设置;1949年后,大陆先后出台了四部民法典草案,体例上经历了从全盘苏化,到自主创新,再至"回填"潘德克顿法学体系的过程,大体也未废弃民法总则的置备,只是因应时势对于总则的体例结构多有损益。通过对立法史的梳理,厘清民法总则结构内容在历次法典编纂中的演变沿革,从中总结其成败得失,并...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侵权行为是指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在大陆法系的民法体系中,侵权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而我国民事立法采用了"侵权责任"这一概念,侵权行为法律规范与债法体系分离。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价值在于填补受害人损失,分担风险和预防损害,体现了权利本位和私法自治的理念 如果以侵权责任取代侵权责任之债,将惩罚、制裁等公法目的附加于侵权法之上,超出了私法本应有的负载,可能带来公权力扩大而私...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具文规定,对已生法律效力离婚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但理论上而言,离婚判决之再审于再审架构内实无妨碍 我国学理关于离婚判决不得再审之论证未免虚弱,司法实践亦滋扰纷繁 德国、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并无离婚判决不得再审之规定,其离婚判决再审之学说、判例与立法例足资借鉴 同时针对身份关系判决之第三人撤回之诉亦可作为离婚判决再审之补充。关键词:离婚判决 再审 第三人撤回之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为时代的发展揭开了新的一页。当互联网牵手金融,这一对情侣在隔空相望很久之后终于擦出爱的火花,他们的爱子"群众募资"也相继诞生,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新颖的募资管道。资金需求者透过募资平台呈现募资计划与活动,让有兴趣支持、参与及购买的群众得以透过募资平台助其一臂之力。然而,这一新颖的筹资管道于台湾地区尚无专法以资规范。由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台湾地区群众募资的发展并介绍主要募资平台,...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近十余年来,中国刑法学界一直存在实质解释和形式解释的论战。其实,这两派不是解释方法的争论,而是犯罪论体系之争,尤其是犯罪论体系中的违法性之争。形式解释对形式违法性过于狭窄的理解,虽然保障了人权,但是放纵了犯罪。相较之下,实质解释更为可取,但是实质解释运用不当却会滥用刑罚。对此,可取的方法是谨慎地使用实质解释,质言之,在确有必要进行扩大解释的时候,必须在国民预测可能性之内扩大解释。对需要科...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犯罪的形式概念具有积极的"法治宣示"意义,但是如果将其作为刑事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总括标准,则具有极大的局限性。犯罪的实质概念折射出自由主义氛围下的实质合理性,绝非"工具刑法"的历史返归,而是求取刑法的正当性与践行刑法社会使命的必然要求。对犯罪概念的研究应超越单纯的形式或实质层面,转向关注更具实践、理论意义的犯罪概念多义性面向。犯罪概念单义性在理论逻辑、司法实践、刑法典解读方面面临诸多困境,...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绑架罪的最低法定刑减档,即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刑。这一修改增加了绑架罪的罪质层次,使得罪刑关系更加协调。然而,如何评价、理解和适用"情节较轻"的规定又成了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遭遇并亟待解决的难题。实际上,设置"情节较轻"的初衷和目的在于给实施绑架行为但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行为人提供一个减轻处罚的契机。认真分析可知,"情节较轻"中的"情节"...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
-
摘要:明确个人信息独立的权利属性,是探寻建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合理权利救济方式的重要前提。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引导下,适应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寻找关于个人信息的刑事立法在私权与公权之间理性的平衡点,探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我国现行亲告罪适用之间的内在价值相通性,是推动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权利救济方式合理化变革的可行性基础。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的犯罪纳入亲告罪的...
[下载次数: ]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