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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

日期:2020-09-23    浏览: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确保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总体安排为9月24日-10月8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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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专业课面试及外国语面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与外国语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20分)+ 专业课面试(60分)+外国语面试(20分)。

法治人才实验班(国际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50分)+ 专业课面试(50分)。

翻译硕士专业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20分)+ 专业课面试(80分)。

所有成绩均以百分制打分、计算。

(三)复试形式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1年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具体复试要求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均采取对考生端的“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其中“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的软件均采用“腾讯会议”。

专业课笔试前考生应准备好专用答题纸(附件中下载后打印),黑色签字笔及必要文具(必须使用专用答题纸答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周围不得有其他考试相关材料及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监考员向考生下发试题后,考生在15分钟内将试题抄写在答题纸首页,抄题时间截止后,无论是否抄写完毕,试题将不再显示。答题环节时长1小时,“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笔试过程请标明题号,写清页码和总页数,卷面必须亲自书写。严禁各位考生对试题拍照、录像。如有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也将按照违纪处理。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不停笔者,按照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保留前机位,用后机位对自己的作答内容进行拍照,在10分钟内,按监考员指定方式上传提交答卷。答卷上传须完整、清晰,任何漏传、错传、不清晰所导致问题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监考老师通知可以离场后,方可离开。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过程如出现掉线等网络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继续或重新考试。

(四)复试材料

复试前,准备以下证件及材料,用于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五)复试流程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环节考生需展示《复试通知书》并进行人脸识别,资格审查后进行设备及网络环境测试、抽签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抽签结束后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等待学院老师通知,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复试。其他事项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进入复试名单

根据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经各招生学院对推免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及材料的审核、遴选,各学院复试名单以及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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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及接收程序

(一)录取

各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考生一志愿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12日前公布。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接收程序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根据教育部安排,系统预计10月12日开通),按照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并在收到我校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如招生学院(或专业)生源不足,尚有推免生接收名额,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接收网上申请并组织复试。

(三)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四)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

四、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者,请务必于复试前登录我校“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支付100元复试费,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开通时间:9月23日下午17:00——10月8日下午17:00。

网址:点此登录缴费

未在复试之前网上支付复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复试资格。网上支付复试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复试者,所交复试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六、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

七、招生监督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开通专用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学院在接收推免生的过程中有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提出的申诉进行解释的义务。申请人对解答或解释不满意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10-58908070/71

校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58909069

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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