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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追索权保理之多维透视与体系适用

日期:2023-11-2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1年第5期    作者:赵光正    浏览:

摘要:论及有追索权保理之法律定性,争议焦点在于应收账款转让的性质认定。学界主流观点选择了让与担保说而最高人民法院秉持间接给付说为指导性观点。司法实践中,裁判者应当先行考察保理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就保理融资款本息之清偿顺序存在明确的约定。若相关约定明确,则依约定处理,至于该当何种学理模型则视个案而定;若相关约定缺失或不明,宜采让与担保说予以解决。透过两种学说的对立表象,不难发现其实质缘由乃形式担保观与实质担保观之碰撞与磨合,协调二者冲突的整体思路在于把握相似权利同等评价原则及契约自由原则。除此之外,通过两种学说所可能引致之法律效果及体系效应的对比,让与担保说更符合当前立法体系语境和商业实践需求。

关键词:有追索权保理 间接给付 让与担保 应收账款 实质担保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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