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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18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6年第4期 作者:余昌安 浏览:次
摘要:从应然上看,人民调解是社会型解纷的制度化渠道之一,与传统调解制度不可割裂。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东方经验”,具有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在步入社会转型期后,农村纠纷多发且趋向复杂化,农村空心化和熟人社会解体效应凸显,《人民调解法》并没有达到预想的实施效果,乡村人民调解制度面临诸多瓶颈。文章以实证案例为剖面切入,以赣南J乡为样本,基于调解的现状和困境,从法制化转型、调解经费保障、调解人培养、调解法完善执行以及大调解体系构建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人民调解 乡村 转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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