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方历史上的法哲学流派为数不少,自然法和实证法(或法律实证主义)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两支(且至今活跃),有其独特的思潮形式和代表人物,奉行各自的思想史逻辑,在学术起点、论证方式、思想视野上亦可谓迥异。自然法经由"古典—中世纪—近现代"之路径,始终坚守法外自然和道德之于法律的必然关联 实证法则诞生于"自然法"之母体,固执于法律的独立逻辑形式,其作为社会事实不必然与道德相关。现代以来,经由德沃金等人的理论阐释使其两者重新纠缠在一起,从而使理论家们小心翼翼地又经营起各自的新争端和新回应。通过思想史考察的方式,旨在尝试理清这一庞大理论的思想来源及论证过程,并作问题比较视野上的处理,从而试图在法哲学视阈下重新审视自然法与实证法。
关键词:法哲学 自然法 实证法 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