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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与法治

日期:2023-11-0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4年第1期    作者:邱成梁    浏览:

摘要: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源于语用学转向及语用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可辩驳知识结构依赖于可辩驳思维来实现应有的价值。可辩驳思维与可辩驳性具有重要的宏观法治价值一是推动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二是提升了法律方法的内在品格,从而导向法治的方法论时代三是优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而整体塑造法治系统。

关键词:可辩驳思维 法治意识 法治技术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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