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14年 > 第一期 > 学术争鸣 > 正文
日期:2023-11-0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4年第1期 作者:孔祥承 浏览:次
摘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和完善了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辩护人享有和行使阅卷权的规定,但是仍未对被追诉人是否享有阅卷权以及侦查阶段被追诉人是否享有阅卷权做出明确回应。基于阅卷权理论体系构建之需要,根据阅卷权的性质,可以得出被追诉人在侦查阶段应当享有阅卷权的结论。
关键词:阅卷权 被追诉人 传来权利 侦查阶段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