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重构作者这两种思维范式形成和转换的基础上,从实用主义角度和规范主义的立场对于二者做出了反思,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立法者的法理学将"国家"纳入法理学的思考有助于实现通过法律的国家治理 从规范主义的角度出发,法律人的法理学重视法律规范对于现实秩序的稳定性维护,消弭了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冲突,避免法律的过度政治化。在国家建构和法理学转型的双重背景下,应该重视立法者的法理学和法律人的法理学两种思维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唯有此才能真正实现通过法律的国家治理,发挥法律在国家建构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立法者的法理学 法律人的法理学 国家建构 法律因素 非法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