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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11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4年第6期 作者:章耿 浏览:次
摘要:当前我国行政诉讼的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其中诉讼构造定位不明是导致整个诉讼制度呈现出紊乱状态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上述情况,可以尝试对实然的行政诉讼构造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将行政诉讼核心目的重新确定,并以之作为指引,在此基础上提出应然层面上的建议,即将诉讼构造定位于主观层面,据此进行相关的理论化分析,构建较为科学、严谨的诉讼构造,将此作为提升行政诉讼效果的一种有效途径。
关键词:诉讼核心目的 诉讼构造 诉讼流程结构 主观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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