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要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就地解决纠纷和信访矛盾,促进信访分流。从公共经济学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提供的信访服务进行划归,确定其地方公共物品的属性。并对沈阳和深圳的两处巡回法庭的信访工作进行分析,发现巡回法庭的信访服务正囿于地方公共物品特性的束缚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整体效果的发挥。因而应采取相应的举措来克服这些束缚,以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分散解决社会矛盾、增进公众福祉的作用。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地方公共物品 信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