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制新闻作为大众媒介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塑造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修辞现状却不容乐观,特别是在语用学、逻辑学上的修辞错误十分明显。具体包括微观上的主体称谓不一致、语言随意简化和生造词语、对法律术语的理解不当等,也包括宏观层面上的法律解释错误、法律论证错误、法律推理错误等。而法律修辞作为一个法律方法论研究领域中的概念,国内外的学者大多将其局限于司法领域,忽略了其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与思维方式,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由此,为突破法制新闻中的法律修辞困境,我们需扩展法律修辞学传统的研究场域,从法律修辞学的研究视角分析现阶段我国法制新闻中的修辞现状与问题,遵循基本的法律修辞规则,重视新修辞学带来的理论规则突破,并正确处理媒体与司法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法制新闻 大众传媒 法律修辞 媒体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