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前“清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清单之外无权力”等声音不绝于耳,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应严格地依照清单来行使行政职权,即“依清单行政”。“依清单行政”错误地认为清单作为行政职权行使的依据具有“合法性”,盲目地迎合政策导向.就清单自身而言,清单编制工作的实践样态使清单达不到作为行政职权行使依据这一要求 就合法性与效能性而言,“依清单行政”与职权法定相抵梧,无益于行政治理能力之提高,事后的司法审查也是举步维艰。“清单制度”建设的进路应围绕着清单的功能定位展开,遵循功能主义风格的法治模式,否定其作为行政职权行使的依据,从而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清晰化、程序化、公开化。
关键词:依清单行政职权法定 司法审查 功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