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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0年第6期 作者:贺文奕 浏览:次
摘要:知识产权客体的同一性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化的基础。对客体同一性的认识视角从最初的客体来源到如今的客体形态,可谓莫衷一是。知识产权客体不仅宏观上可以解释为一种“符号”,而且在微观层面也契合符号的三元结构,从而可以抽象出知识产权客体是由纯符号选择排列而成的表意组合。同时,从符号学的视角,可以很好地解释发明创造、商标、作品等传统知识产权客体类型的划分依据,也能为外观设计、地理标志等新型知识产权客体的类型化提供分析路径。
关键词:符号学 符号 知识产权客体 客体同一性 客体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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