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执行过程涉及的成本收益问题尚待充分探讨。制度在强化法律执行方面带来理想效果的同时,也导致较高的行政成本、错误成本等。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衡量制度的效果,不应仅关注其给社会带来的收益,还有必要考察其导致的社会总成本是否过大。在全面理解联合信用惩戒制度与传统行政处罚、司法执行差异的前提下,限缩制度的使用范围以减少对现有制度的侵入,重视道德机制在维护社会规范中的独特作用,发挥罚款制度低错误成本的优势,强化程序保障降低错误概率,从而使得改进优化的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更符合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联合信用惩戒 成本收益 声誉罚 资格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