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研究生申报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9-10-16    浏览:

各培养单位:

为激励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研究生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正式注册在校且未超基本学制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四年制2016、2017、2018级;三年制2017、2018级和二年制2017、2018级研究生)。

二、论文发表要求

1.申请人须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含视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5000字以上的论文。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范围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和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2.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

三、申请程序

2019年研究生申报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工作正式启用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申报模式,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1、申报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请表》,并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扫描件(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等相应材料)。申请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7日24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系统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需下载并打印申请表,连同所发表论文(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等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于2019年10月29日之前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请材料,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旧1号楼306办公室,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6。

四、奖励标准

同一篇文章如同时符合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要求,以奖励高的计发,不重复发放。

五、其他

研究生在《中华法系》《诉讼法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法大研究生》《政治思想史》《行政管理改革》《理论视野》《毛泽东思想研究》《改革与战略》《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生法学》“China-EU Law Journal”(中文刊名《中欧法律杂志》)和“The Chinese journal of global governance”(中文刊名《中国全球治理学刊》)等出版物发表的论文,不在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的奖励范围内。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