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批准2016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3-28    浏览:

各学院、所、中心、项目团队及个人: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法大发【2013】106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法大研字【2016】5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审核推荐、专家预评审、专家终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规则渊源及其适用研究—基于宁夏银川地区阿訇调解的实证调研》等202个项目获准立项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见附件),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

获得立项资助的同学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规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资助经费,按期进行中期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

各学院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全体硕士研究生应进一步增强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实效。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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