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关于2014级第一外国语(英语)学位课成绩在70至79分的在校学生
$11. 相关规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手册》中《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规定》第24条(《手册》第114页)规定:第一学年开设的第一外国语考核成绩已达及格标准、但尚未达到优良标准的学生(即获得70-79分的学生),经授课单位同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批准,研究生院同意,研究生可以申请重修该门课程,并参加相应的考核。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两次考核中较高的成绩为准,成绩单上不注明“重修”或“重”字样。
2. 重修申请程序:
(1)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的网站下载并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
(2)经授课单位、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请申请者于9月14日至18日期间将申请表提交到外国语学院,逾期将不予办理。
(3)选课安排:重修的学生只限选提高级英语课程一门,多选者成绩无效。
3. 考核程序:
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课堂学习及课堂测验,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课外作业,期末需参加学位课考试和口试,总成绩为:学位课成绩(60%)+口试(20%)+所选课程成绩(20%)
4. 重修申请仅限一次。
5. 成绩在70至79分的请参照附件2进行选课
二.关于前一个学期考试未通过的学生。
1. 重修申请程序:
(1)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的网站下载并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重新修读申请表》。
(2)经授课单位、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请申请者于9月14日至18日期间将申请表提交到外国语学院,逾期将不予办理。
(3)选课安排:重修的学生只能选普通班课程,见附件2。
2. 考核程序:
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课堂学习及课堂测验,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课外作业,期末需参加学位课考试和口试,总成绩为:学位课成绩(60%)+口试(20%)+所选课程成绩(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