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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研究生国际课程的通知

日期:2018-03-13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顺利实施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党政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研究生国际课程开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学校鼓励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统筹安排,渐进开设相关研究生国际课程(每个二级学科不超过2门,每门一般为32课时),以暑季学期开设为主。研究生国际课程授课内容应当具有较强专业性、前沿性和引导性,主讲教师应当是国际知名的专家学者,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

二、配套支持

学校鼓励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所、中心)聘请世界流高校、一流学科的高水平教师、开设面向拔尖人才培养高水平研究生国际课程,并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计划。经学校批准的研究生国际课程,学校将提供资金和政策等支持。

三、申请程序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决定开办研究生国际课程的,应当于2018年3月27日之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外籍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际课程项目计划书(中英文版各一份)》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际课程预算申请表》。项目计划书(见附件示例)的内容包括:授课时间、授课对象、课程内容和特色、教学大纲、考核方式、教学用书和配套资料、授课教师资料(含教师照片)、课容量、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使用情况、项目经费预算等。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办单位计划书后进行审核,确定本年研究生国际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并予以公布。

四、运行管理

研究生国际课程的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项目主办单位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具有研究生学籍的研究生。

研究生国际课程应当在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开放选课。各类项目的教学活动应当该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开办单位应当重视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严格审查教师授课内容,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学校教学规范的要求。

五、成绩和学分管理

研究生国际课程由开办单位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结课考试或者考查,并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之前将学生最终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

六、其他工作

请将《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外籍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际课程项目计划书(中英文版各一份)》《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际课程预算申请表》和《中国政法大学外籍教师研究生国际课程相关材料》打印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旧1号楼315室),材料电子版请发邮箱:peiyangban@126.com。

若有其他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肖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58908066,010-58908456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3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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