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2017年底和2018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反馈了2014-2015学年度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和2015-2016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近日,我校研究生院抽检的2016-2017学年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全部反馈。现将抽检结果、处理意见等公布如下:
一、抽检结果
1.2016年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共抽取我校2014-2015学年度博士学位论文20篇,其中法学博士学位论文16篇,其他学科博士学位论文4篇。20篇博士学位论文中,无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100%。
2.2016年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共抽取我校2015-2016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不含专业学位硕士)42篇,其中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5篇,其余学科硕士学位论文17篇。42篇硕士学位论文中,1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97.6%;5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抽取论文总数的11.9%。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及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论文名单如下:
学生
姓名
| 导师
姓名
| 一级
学科
| 学院
| 评议结果
|
叶敏瑶
| 刘家安
| 法学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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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聪
| 成晓霞
| 法学
| 国际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郝亚超
| 符启林
| 法学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王心怡
| 赵宏
| 法学
| 比较法学研究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赵兴华
| 庞金友
| 政治学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3.2017年下半年,我校对2016-2017学年度学位论文进行抽检。2016-2017学年度博士学位论文共计164篇,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的15%左右比例随机抽检,送审博士论文25篇,其中法学博士学位论文23篇,其他学科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共计2180篇,按5%左右比例随机抽检,送审硕士学位论文109篇,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7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52篇。
学校共抽取134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经送审与增评,无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合格率100%。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的论文经研究生院反馈,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等程序,共有12篇论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占全部送审论文的9%。其中博士学位论文2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4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6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论文名单如下:
学生
姓名
| 导师
姓名
| 学位
类别
| 二级
学科
| 学院
| 评议结果
|
万美君
| 金仁淑
| 博士
| 世界经济
| 商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黄鑫淼
| 占善刚
| 博士
| 诉讼法学
| 证据科学研究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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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萌
| 曹明德
| 硕士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李亭慧
| 舒国滢
| 硕士
| 法学理论
| 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鲁蓉蓉
| 曾涛
| 硕士
| 国际法学
| 国际法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赵梅
| 葛建华
| 硕士
| 企业管理
| 商学院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余词香
| 巫云仙
| 专业学位
| 工商管理
| MB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田静
| 孙忠群
| 专业学位
| 工商管理
| MB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魏小钧
| 慕凤丽
| 专业学位
| 工商管理
| MB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徐艳萍
| 齐勇
| 专业学位
| 工商管理
| MB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姜梦笔
| 张立鹏
| 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
| MP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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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宇
| 林存光
| 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
| MPA教育中心
| 一份不合格意见
|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规定,对相关学院、导师做出如下处理:
1.“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外国语学院刘阳阳老师2017-2018学年度停止指导各类硕士研究生新生,并不能参与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2.由外国语学院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书面通知论文作者;
3.主管校领导对外国语学院负责人和专业(学科)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
4.报送抽检结果至我校人事管理部门,作为相关老师岗位晋职、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
5.外国语学院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整改报告经院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6.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见的学位论文所属的学院,应对评审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认为论文质量不高的,以及连续两年指导的学位论文有不合格意见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对导师进行质量约谈。
三、有关通知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2017年三级论文抽检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科培养质量和导师指导工作的监控,树立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全院大会、教授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务必将抽评结果送达每一研究所、教研室和每一位导师,并将送达情况上报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8068)。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