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促进法律硕士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度,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推进在线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机结合、在线学习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互为补充,为学生提供专业基础知识和特色方向性课程学习的渠道,研究生院按照法律硕士通用类课程和方向性课程设置情况,制定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网络课程开发与建设计划,并纳入研究生院教学改革项目。现对第三批法律硕士网络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和负责人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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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职业伦理》
| 许身健
| JYB-WLKC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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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学原理》
| 李慧敏
| JYB-WLKC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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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育仲裁》
| 张士忠
| JYB-WLKC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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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本市场法》
| 马更新
| JYB-WLKC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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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计与审计法》
| 李美云
| JYB-WLKC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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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政法》
| 翁武耀
| JYB-WLKC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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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托法专题》
| 赵廉慧
| JYB-WLKC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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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动社会保法》
| 娄宇
| JYB-WLKC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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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媒体侵权法务》
| 朱巍
| JYB-WLKC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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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要求
1.明确网络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职称、单位。课程内容以讲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为主,注意课程名称与授课内容的一致性。
2.网络课程设计应具有完整性和体系性,以单元形式呈现。每个单元的内容既要体现独立性,又要保证网络课程的系统性、逻辑性和完整性。第一单元应有一个全课程的概述,每个单元的开始有引言,以便学生了解课程结构,结尾有总结,避免草草收尾。
3.每门网络课程一般分为6个单元,每个单元时长40-45分钟为宜,可以根据授课内容适当调整,最长不超过60分钟。
4.授课形式由主讲教师自行确定有无学生、有无互动。如需安排学生互动,请充分准备,确保互动环节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经费支持
1.每门网络课程资助人民币1.5万元;
2.研究生院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经费使用授权,项目号10917004。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3.项目经费请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使用完毕。
四、课件要求
1.PPT应采用研究生院提供的统一格式制作。
2.PPT应为课程提纲,尽量精炼,每页文字一般不超过100字。
3.PPT标题字号32、36为宜,正文字号14、16、20、24、28为宜。
4.PPT字体选择清晰、统一。
5.PPT构图美观,避免超出屏幕,下方文字一般应空出两行以上。
6.如无特殊原因,应使用中文标点符号。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冒号不得出现一行之首;引号、括号等的前半部分不出现在一行之末;破折号、省略号占用两个字的位置;连接号、间隔号占用一个字的位置,上下居中。
五、摄制要求
1.着装要求。不能穿着横条或者竖条服装,避免视频画面产生运动条纹;同一单元中不能更换服装;根据统一格式的PPT背景,应着深色服装为宜。
2.体态语言。肢体语言不能太过激烈,尽量避免口语化的表达。
六、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主讲教师根据要求规划设计网络课程内容、形式,准备和制作PPT。
2.2018年6月,集中摄制网络课程。摄制地点可根据主讲教师要求安排在昌平校区或学院路校区。主讲教师应提前确定好具体摄制时间,并尽量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摄制。
3.2018年9-10月,网络课程后期剪辑制作,统一上网。网络课程摄制完成后仅上传于学校网络平台,供本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使用,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七、联系人
研究生院: 万 青 58908459 王旭 58908574
信 息 办: 王顺明 58909525 高峰 5890832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