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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研究生赴香港、台湾等地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7-12-08    浏览:

根据我校与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台北大学等高校签署的交流项目协议,我校将选拔若干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赴合作高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相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学习时间:2018-2019学年

2.费用: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情况详见附件。餐饮费、国际旅费、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名额

香港中文大学:1名博士(博二及以上);

台湾台北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中正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高雄大学:1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义守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海大学:3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清华大学:3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吴大学:3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金门大学:2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台湾实践大学:1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起止日期: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此次港台交换生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香港、台湾交流项目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各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无需盖章)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12月18日前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研工办。

QQ群:542160436(中政大2018港台项目群)

各二级培养单位待报名截止后,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下载《选拔优秀学生赴香港、台湾等地大学学习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经与学生书面申请核实后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旧1号楼315)。

2.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面试时间以及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最终录取名单由对方学校确定。

3.注意事项。

(1)推荐赴台北大学交流学习者,在台北大学交换学习期间需至少修读一门课程;

(2)交流学期中严禁因考试、求职等个人因素而提前离开交流学校。

六、联系方式

如有相关事宜咨询,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58908066

王老师 联系电话:58908067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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