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7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8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9号)的相关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学院和教师自主申报,按照择优立项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课程设置、项目申报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15个示范性教学案例、12门实务课程、15个联合培养基地拟予立项建设。
现将拟立项建设的示范性教学案例、实务课程、联合培养基地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4月17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466619981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3日
附件:2020年专业学位教学改革专项建设拟立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