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2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3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4号)的相关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学院自主申报,按照择优立项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课程设置、项目申报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20个示范性教学案例、9门实务课程、9个联合培养基地予以立项建设。
现将拟立项建设的示范性教学案例、实务课程、联合培养基地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至4月8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书面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574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4日
附件:2019年专业学位专项建设拟立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