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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0    浏览: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在加强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决定建设并开设系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强化以实际应用能力为重点的实践教学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要求

1.实务课程是以专业方向为基础,面向相应职业领域开设的短课时实践型课程。一般为16或32课时,计1-2学分,课程性质为选修课。

⒉课程建设应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以实际能力培养为重点,形成完整的课程大纲。课程大纲一般包括概述和正文部分。概述部分应明确课程性质、适用专业学位类别、教学目标和任务、课程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科学性和实践性;正文部分是教学大纲的核心部分,分章节或单元说明教学目标、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参考书目、经典案例等(附件1)。

⒊教学内容应反映相关职业领域实践规律、运行机制和对专门人才实际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相关职业领域的职业要求、职业经验以及处理问题技巧等。

⒋教学方法应采取以经典案例、实践素材和模拟、视频、观摩等情景还原等方式进行分析指导,加强教学双方的互动与交流。

二、申报条件

⒈实务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采取团队申报方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取得博士学位,团队成员应有相关行业、企业骨干共同参与。

2.团队负责人和成员曾担任过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或指导工作,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和规律。

3.团队成员能长期建设该课程并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能调动其他资源用于教学。

4.鼓励新闻与传播、金融、国际商务硕士等新增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积极申报。

三、评审与管理

⒈2018年度拟立项建设8门实务课程,并作为学校教改项目予以备案。希望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实务课程建设计划,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⒉实务课程建设项目,由负责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产生立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批准之日起一年。

⒋研究生院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每门实务课程建设项目资助2万元。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⒌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形成完整的课程大纲、课件、讲义等材料。研究生院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结项验收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对于评审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实务课程,将在下个学年度予以开设;评审结果不合格的,限期修改并进行复验,仍不合格者,将撤回其教改立项的认定,并收回结余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以负责人或参加人申报研究生院其他教改项目。

四、申报时间

请项目申报人于月5日15之前将《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574,邮箱:zyxwb@cupl.edu.cn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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