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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法律硕士研究生网络课程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8-05-22    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为促进法律硕士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度,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推进在线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机结合、在线学习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互为补充,为学生提供专业基础知识和特色方向性课程学习的渠道,研究生院按照法律硕士通用类课程和方向性课程设置情况,制定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网络课程开发与建设计划,并纳入研究生院教学改革项目。现对第三批法律硕士网络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和负责人

序号

课程名称

负责人

项目号

1

《法律职业伦理》

许身健

JYB-WLKC1801

2

《教育学原理》

李慧敏

JYB-WLKC1802

3

《体育仲裁》

张士忠

JYB-WLKC1803

4

《资本市场法》

马更新

JYB-WLKC1804

5

《审计与审计法》

李美云

JYB-WLKC1805

6

《财政法》

翁武耀

JYB-WLKC1806

7

《信托法专题》

赵廉慧

JYB-WLKC1807

8

《劳动社会保法》

娄宇

JYB-WLKC1808

9

《媒体侵权法务》

朱巍

JYB-WLKC1809

二、课程要求

1.明确网络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职称、单位。课程内容以讲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为主,注意课程名称与授课内容的一致性。

2.网络课程设计应具有完整性和体系性,以单元形式呈现。每个单元的内容既要体现独立性,又要保证网络课程的系统性、逻辑性和完整性。第一单元应有一个全课程的概述,每个单元的开始有引言,以便学生了解课程结构,结尾有总结,避免草草收尾。

3.每门网络课程一般分为6个单元,每个单元时长40-45分钟为宜,可以根据授课内容适当调整,最长不超过60分钟。

4.授课形式由主讲教师自行确定有无学生、有无互动。如需安排学生互动,请充分准备,确保互动环节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经费支持

1.每门网络课程资助人民币1.5万元;

2.研究生院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经费使用授权,项目号10917004。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3.项目经费请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使用完毕。

四、课件要求

1.PPT应采用研究生院提供的统一格式制作。

2.PPT应为课程提纲,尽量精炼,每页文字一般不超过100字。

3.PPT标题字号32、36为宜,正文字号14、16、20、24、28为宜。

4.PPT字体选择清晰、统一。

5.PPT构图美观,避免超出屏幕,下方文字一般应空出两行以上。

6.如无特殊原因,应使用中文标点符号。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冒号不得出现一行之首;引号、括号等的前半部分不出现在一行之末;破折号、省略号占用两个字的位置;连接号、间隔号占用一个字的位置,上下居中。

五、摄制要求

1.着装要求。不能穿着横条或者竖条服装,避免视频画面产生运动条纹;同一单元中不能更换服装;根据统一格式的PPT背景,应着深色服装为宜。

2.体态语言。肢体语言不能太过激烈,尽量避免口语化的表达。

六、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主讲教师根据要求规划设计网络课程内容、形式,准备和制作PPT。

2.2018年6月,集中摄制网络课程。摄制地点可根据主讲教师要求安排在昌平校区或学院路校区。主讲教师应提前确定好具体摄制时间,并尽量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摄制。

3.2018年9-10月,网络课程后期剪辑制作,统一上网。网络课程摄制完成后仅上传于学校网络平台,供本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使用,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七、联系人

研究生院: 万 青 58908459 王旭 58908574

信 息 办: 王顺明 58909525 高峰 5890832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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