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革结束后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新校址。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48人,其中本科生8297人,研究生5762人,留学生有889人;教师903人,辅导员82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40人、硕士生导师586人,教授248人,教师中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21%。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中欧法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9个教学单位;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10个校级科研机构。学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教育部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是全国首批通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认定的14家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共18个本科专业,拥有7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1所知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近千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2008年建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计划从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三、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名时提交)。
四、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制。
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博士生: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初试时间为2014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6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网站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以及考生报考材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费
自费全日制及自费兼读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参照标准:2013年硕士生学费共计人民36000元,每学年人民币12000元;2013年博士生学费共计人民币42000元,每学年人民币14000元。
中欧法学院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中欧法学招生说明。
九、联系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网址:http://www.cupl.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号码:(0086-10)58908070
图文传真:(0086-10)58908074
联 系 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地址:zfyz@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58908032 图文传真:58908032
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58908239
图文传真:58908339
研究生院办公室:58908059、58908060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8908066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58908068
各学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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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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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5890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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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
| 58908189
|
国际法学院
| 58908197
|
刑事司法学院
| 589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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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58908207
|
商学院
| 5890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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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58908217
|
比较法学研究院
| 5890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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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589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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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
| 5890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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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
| 58908474
|
国际儒学院
| 589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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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
| 58908276
|
证据科学研究院
| 58908515
|
注:考生如需要与指导教师联络,请直接与各有关学院联系。
2014年中欧法学院博士项目招生说明
2014年中欧法学院硕士项目招生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