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预计招收人数)及接收条件见附件。
二、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预计4月6日0点开通),请考生通过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查阅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法学学术型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注意事项请见《我校2023年法学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通知》。
三、招生学院遴选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在1-2个工作日内择优遴选出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遴选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拟于4月中旬前完成。各招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将陆续发布各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缴纳复试费、完成在线心理测评等事项,详见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若为我校今年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且已缴纳过复试费,则无需再次缴费;若已完成心理测评,则亦无需再次操作。有关复试的其他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上传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传后,考生将被锁定,无法再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予解锁。
2.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且被拟录取的,录取时我校将统一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按后续通知要求通过我校硕士招生平台采集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4.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被拟录取,我校将无法录取,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解锁。
6.我校各学院将在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再遴选调剂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
7.除附件中公布的接收调剂的专业外,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陆续发布需要接收调剂的其它专业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8.按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等政策的考生,请根据我校《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务必于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报名结束前,将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确认。
七、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八、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九、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4日
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