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
2020年7月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9月22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改革举措,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现将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各二级培养单位、各研究所应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陈宝生部长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意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对《意见》有关情况的解读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二、在学习过程中应根据会议精神、《意见》所提出的关键改革举措和十大专项行动,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要求,针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提出改革意见建议。
校领导将带领研究生院走访各二级培养单位,进行专项调研,并组织专题学习交流会,为推进《意见》落实形成共识。
调研时间见附件5。请于10月12日17:00前将附件5报给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靓
联系电话:58908527
联系邮箱:yyzhk@cupl.edu.cn
附件:
1.《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2.《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对《意见》有关情况的解读)
3.《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