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导致配偶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夫妻一方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司法实践和学界立场不一。这一问题涉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则与婚姻家庭编规则的衔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非拒绝侵权责任编规则适用于婚内侵权的理由。既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由否认婚内侵权责任,也不能以夫妻关系为由免除婚内侵权责任。承认婚内侵权责任,可以确保侵权方至少须以个人财产对受害的配偶负责,且配偶还能通过保险制度获得救济。因此,承认婚内侵权责任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夫妻一方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造成配偶损害的,配偶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时,夫妻一方应尽到理性驾驶人的注意义务,承担无过错责任。配偶作为乘客时,夫妻一方应承担具体轻过失责任;夫妻一方即使没有具体轻过失但具有抽象轻过失时,仍应承担责任,但可减轻责任。
关键词:侵权损害赔偿 婚内侵权 注意义务 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