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24年 > 第一辑 > 学术争鸣 > 正文
日期:2025-08-27 来源:第125-135页 作者:肖沛权、周家驹 浏览:次
摘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侦查主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同时,审判阶段定罪证明标准的实现,也要求侦查主体比照法院审判中适用的标准展开工作。以审判中心为视角来看,当前存在侦查取证不规范、证据材料证据能力的审查机制不完善、侦查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等问题。为有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现侦查取证的规范化,完善证据材料证据能力的审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 侦查程序 证据能力 侦查取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