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安排总原则
1.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在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msadm.cupl.edu.cn)进行,排课操作说明见附件1。
2.学位公共课由研究生院与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安排,学位专业课、选修课、补修课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自行安排。
3.202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安排在昌平校区,具体排课时间等待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二、学位公共课安排
(一)2025级硕士生
1.2025级学术学位硕士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分班及上课时间如下:
班级 |
学院(专业) |
教室 |
周次 |
星期 |
节次 |
1班 |
法学院各专业(不含法与经济学专业) |
综0201 |
1-5 |
一 |
1-5 |
2班 |
国际法学院各专业 |
综0301 |
1-5 |
一 |
1-5 |
3班 |
比较法学研究院各专业 |
综0101 |
1-5 |
一 |
1-5 |
4班 |
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人权研究院、商学院各专业 |
综0320 |
1-5 |
一 |
1-5 |
5班 |
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
综0201 |
1-5 |
四 |
1-5 |
6班 |
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
综0301 |
1-5 |
四 |
1-5 |
7班 |
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社会法学专业 |
综0101 |
1-5 |
四 |
1-5 |
8班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各专业 |
综0320 |
1-5 |
四 |
1-5 |
9班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各专业 |
综0101 |
6-10 |
一 |
1-5 |
10班 |
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 |
综0201 |
6-10 |
一 |
1-5 |
11班 |
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数据法治研究院各专业 |
综0301 |
6-10 |
一 |
1-5 |
12班 |
人文学院、国际儒学院、外国语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各专业 |
综0320 |
6-10 |
一 |
1-5 |
2.学院路校区2025级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公共外语选修课”开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昌平校区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公共外语学位课”开课时间为每周四上午,请各院错开此时段排课。
(二)2025级博士生
1.2025级博士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
学院 |
教室 |
周次 |
星期 |
节次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025级全体博士生 |
综0423 综0401[直播] 综0412[直播] 综0413[直播] |
1-7 |
一 |
1-5 |
2.2025级法学博士核心课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
学院 |
教室 |
周次 |
星期 |
节次 |
法学前沿 |
2025级全体法学博士生 |
综0423 综0401[直播] 综0413[直播] |
1-16 |
五 |
6-8 |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课程安排
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课程编号10101138)调整为全校各专业硕博研究生必修课,须在中期考核的上一个学期修完该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课程为慕课,课程资源获取路径:登录智慧法大→应用中心→资源服务→智慧教学平台→我的空间→我的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即可听课,在第16教学周前完成课程学习。
除了慕课学习之外,线下参加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名家讲坛”也可视为完成课程学习。
考核形式与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三、二级培养单位排课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当在排课前对培养方案、课程库等内容进行维护核准,将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全部开设。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课教师
1.讲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原则上须为我校正式入职的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别学院的个别课程因特殊原因经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可以安排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内教师担任授课教师,助教不得任课。
2.实务部门专家为我校研究生授课,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的职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实务)导师参与讲授研究生课程的,须符合《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法大发〔2025〕93号)中相关要求及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为研究生授课的校外教师(无CU号),须在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msadm.cupl.edu.cn)履行审批程序,新增校外教师操作说明见附件2。
3.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程教学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对研究生教学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严格规范调停课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传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共同维护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切实提高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
(二)课容量
各二级培养单位排课应当结合任课教师的人数和研究生的选课情况,按以下原则安排:
1.各专业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原则上均应进行小班教学,小班教学课程人数以30人以下为宜。
2.该年级研究生招生人数在30人以上的专业,可以分班教学。
3.选课人数过多的,二级培养单位应当与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协商,进行分班教学。
(三)授课时间
研究生教学依据校历安排的周次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周末授课。
授课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授课质量、师生需求与学校资源的平衡。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注意白天及晚上授课时间均衡安排,研究生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附件4。
2.由两位或者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该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应保持一致,一经确定不再变动。接力授课的课程,应明确每位教师的授课日期及节次,并体现在《课程进度表》(附件5)中。
3.为保证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需要,同时给予学生更多的实习实践时间,周二下午全校研究生不排课。
(四)教室资源相关
为便于学生选课和教室安排,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排课时遵循以下要求:
1.尽量协调本学院中的两门课程,将上课周次安排接力。
2.原每周2个课时的课程可考虑按每周4个课时进行安排,减少课程教学占用的周数。
3.周末的课程排在教学图书综合楼1-5层的教室,尽量避免因周末考试等活动而产生教室使用冲突。
(五)新开课程
学校鼓励各专业开设跨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学科前沿课程。鼓励教师将最新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内容。
新开课程须在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msadm.cupl.edu.cn)中履行审批程序,新开研究生课程操作说明见附件6。
(六)国际课程
已获批开设的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际课程分为校内教师国际课程和国际教师国际课程。其中,校内教师国际课程排课事宜与校内教师其他课程相同。国际教师国际课程:线下授课的通常在两周内结课;线上授课的,采用腾讯会议海外版(VooV Meeting)授课,时间尽量安排在教学周固定节次,亦可安排在周六、日。
四.排课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在12月19日(周五)前排好课,并将本学院已在系统中排好的课程按统一格式填写到word文档中(见附件5、附件7、附件8),电子版发邮件至ascg@cupl.edu.cn。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负责人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排课工作,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认真负责地做好研究生教学计划制定、培养方案执行和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