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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系统实习实践的通知

日期:2025-10-23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法治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响应国家全面援疆的战略部署,我校立足法学教育国家队使命,决定实施2025年秋季学期选派优秀研究生赴新疆政法系统实习实践计划。此举旨在将课堂学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引导青年学子在服务新疆法治建设的火热一线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法大智慧与力量,同时创新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强化校地战略合作,深化协同育人机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需求及学历要求详见《新疆政法系统实习实践岗位表》(附件3)。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实习岗位的工作要求和生活环境。

5.能保证全程参加实习,并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实习待遇与保障

1.经费支持:学校将为入选研究生报销从北京至新疆实习地的往返交通费。

2.生活保障: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负责提供食宿。

3.指导管理:实习单位将为每位实习生指定指导老师,负责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

四、实习内容

实习生将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参与单位的日常业务工作,可能涉及法律文书起草、案卷整理、政策研究、辅助调研、信访接待、普法宣传等相关法律实务。

五、实习时间与学分认定

1.实习时间:实习周期原则上为3个月,拟定于2025111日开始。具体起始日期由各实习单位最终确定。

2.考核与学分: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出具考核鉴定。考核合格者,可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获得2个实践学分。

六、荣誉与奖励

参与本次实习实践的研究生符合实习要求者,可申请学校基层实习实践创新项目;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考核优秀者,可参评研究生基层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27日(星期一)12:00

2.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研工办。各学院在2025102717:00前将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名单汇总,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汇总表》(附件2)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杜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5890845658908592

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汇总表》

附件3:新疆政法系统实习实践岗位表


研究生院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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