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经与学校党政办公室协商,2025级研究生学生证加盖公章事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与地点
1.办理时间:9月24日(周三)
8:10-11:30、14:00-16:00
办理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602办公室
时间 |
二级培养单位 |
8:10-9:45 |
法学院(含法学实验班) |
社会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9:45-10:50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
商学院 |
10:50-11:30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14:00-15:10 |
法律学院 |
15:10-16:00 |
中欧法学院 证据科学研究院 |
2.办理时间:9月22日(周一)全天
办理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3会议室
时间 |
二级培养单位 |
8:30-9:40 |
法学院 (含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 |
9:40-10:30 |
刑事司法学院 |
10:30-12:00 |
商学院 (含MBA教育中心) |
14:00-14:30 |
人文学院 |
14:30-14:5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50-15:10 |
国际教育学院 |
15:10-15:25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
15:25-15:40 |
外国语学院 |
15:40-15:45 |
国际儒学院 |
15:45-16:00 |
数据法治研究院 |
3.办理时间:9月23日(周二)全天
办理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13会议室
时间 |
二级培养单位 |
8:30-9:50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9:50-10:5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含MPA教育中心) |
10:50-12:00 |
法律学院 人权研究院 |
14:00-14:25 |
比较法学院 |
14:25-15:15 |
国际法学院 |
15:15-15:30 |
社会学院 |
15:30-15:50 |
证据科学研究院 (含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
15:50-16:10 |
纪检监察学院 |
二、注意事项
1.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委派1位负责老师带领1-3名学生(人数多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生数),以院为单位按既定时间前去办理,要求负责老师必须到位。如未按时办理,将不另行安排统一办理。
2.学生证各类事项要填写完整,尤其“家庭所在地”一栏不能空缺,如有空缺将不予盖章。
3.请提前将学生证按硕士、博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含少骨非在职)进行区分,并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4.学生证盖章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2910。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