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我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8:00—12:30在海淀校区举行。主会场设在教学图书综合楼礼堂,同时设19个分会场通过实时转播的方式组织学生集中观看。现将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二级培养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一、毕业典礼
(一)典礼时间:6月19日上午
7:00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有序入场;
7:25毕业生在主会场及分会场指定座位就座完毕(主会场座位分布图见附件1);
7:25-7:55暖场环节;
7:30优秀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代表、发言代表等在指定座位就座完毕;
7:55校领导、校友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各学院院长从教学图书综合楼礼堂后台入场;
8:00典礼正式开始。
(二)参加典礼人员
1.2025届博士毕业生、2025届硕士毕业生;
2.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3.各学院院长;
4.优秀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5.校友代表。
二、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结束后随即进行学位授予仪式,授予地点在海淀校区图书馆一层大厅,授予顺序依次为:2025届硕士→2025届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以院为单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由招生单位组织,以院为单位依次进行学位颁授。
1.硕士颁授顺序
法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比较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国际儒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人文学院→社会学院→人权研究院→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2.博士颁授顺序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社会学院→中欧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法学院→人权研究院→国际儒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纪检监察学院→数据法治研究院
三、会场分配安排
(一)主会场
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友代表、各学院院长、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代表、各二级培养单位毕业生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典礼。
根据预计参加毕业典礼及授予仪式的人数统计,主会场座位安排如下,其中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22%左右的硕士学位授予人数比例(国际教育学院的硕士生人数计入各二级培养单位总人数)入座主会场:
1.主会场一层:
中部第1排: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代表等(20人);
中部第2-16排:全体博士(300人);
中部第17排:博士(5人),
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15人);
中部第18-21排:中欧法学院硕士(24人);
左侧第1排:发言代表等;
左侧第2-12排:法学院硕士(76人);
左侧第13-14排: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11人),
国际儒学院硕士(2人),
纪检监察学院硕士(1人);
左侧第15-21排: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47人),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硕士(14人);
右侧第1排:西部就业毕业生代表等;
右侧第2-6排:国际法学院硕士(34人);
右侧第7-14排: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56人);
右侧第15-17排:人文学院硕士(13人),
社会学院硕士(10人),
人权研究院硕士(3人);
右侧第18-21排:刑事司法学院硕士(35人);
2.主会场二层:
中间及左侧第1-7排:商学院硕士(91人),
法律学院硕士(77人);
右侧第1-7排: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26人),
外国语学院硕士(10人),
比较法学院硕士(20人);
(二)分会场
教学图书综合楼内设19个分会场,具体安排如下:
第1分会场(综0101):法律学院硕士(119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40人);
第2分会场(综0102):比较法学院硕士(66人);
第3分会场(综0112):法律学院硕士(140人);
第4分会场(综02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165人),
纪检监察学院(3人);
第5分会场(综0202):人文学院硕士(41人),
外国语学院硕士(32人);
第6分会场(综0211):中欧法学院(81人);
第7分会场(综0301):法学院硕士(160人);
第8分会场(综0320):法学院硕士(96人),
社会学院硕士(29人),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47人);
第9分会场(综0401):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160人);
第10分会场(综0402):刑事司法学院硕士(60人);
第11分会场(综0422):刑事司法学院硕士(59人);
第12分会场(综0423):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119人),
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48人);
第13分会场(综0501):商学院硕士(160人);
第14分会场(综0502):国际法学院硕士(60人);
第15分会场(综0522):国际法学院硕士(55人),
国际儒学院硕士(7人);
第16分会场(综0523):商学院硕士(149人),
人权研究院硕士(10人);
第17分会场(综0411、综0412、综0413):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第18分会场(科研楼二层学术讲堂、科研楼中间过道):亲友观礼区;
第19分会场(综0511):备用分会场
四、学位授予照片
学校会将每位学位获得者学位授予时的照片作为留念送给学位获得者。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6月24日14:30—16:30在研究生院综合科(教学图书综合楼806办公室)领取授予仪式照片。
各同等学力课程班所在办公室负责老师可于6月24日14:30起前往教学图书综合楼807领取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照片,领取后与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预约具体的照片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负责各单位申硕人员的照片发放。
五、各二级培养单位的职责
(一)典礼负责人的指定工作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指定专门老师负责组织博士、硕士毕业生安全、有序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并确保负责人按时到位。
(二)学生的通知工作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转达全体应参加人员。
1.2025届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负责通知;本次活动在主会场及分会场均有二级培养单位学生,请二级培养单位在主会场及分会场各指定1-2名学生作为负责人,并确保学生按时到位。
2.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主会场门票由学生学位申请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发放。
3.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由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三)出席典礼院长的通知工作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院长出席典礼,同时请确定1名具体负责人,由该负责人通知院长出席典礼相关事宜,并确保院长按时出席典礼。
典礼教师负责人、各会场学生负责人及出席典礼院长相关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在6月14日15:00前填报完成。

(四)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证书(含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1.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发放工作
6月17日14:30-16:30在教学图书综合楼807办公室领取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时领取。
2.证书发放工作
6月12日14:00-16:00在综合科研楼A段一层大厅领取证书封皮,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时领取。
6月17日14:30-16:30在教学图书综合楼807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芯,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时领取。
6月17日14:30-16:30在教学图书综合楼803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芯、结业证书芯,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时领取。
(五)学位服的发放、领取及交还工作
1.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人
各二级培养单位需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老师,按照之前统计导师服、博士学位服、硕士学位服的数量,进行统一领取和归还。
2.学位服发放及回收
学位服公司负责学位服的发放与归还,各二级培养单位指定负责老师领取与回收,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将学位服直接发放给本人。
学位服公司联系人:迟广磊
联系方式:18201108031。
3.时间、地点及要求
(1)学位服发放时间为6月11日13:30—16:30,其中,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及法律学院领取时间为13:30-15:00,其余二级培养单位领取时间为15:00-16:30。
(2)学位服归还时间为6月24日13:30—17:15。
归还时间 |
学 院 |
13:30-14:15 |
法学院(+同等学力)、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诉讼法学研究院(+同等学力)、培训学院(+同等学力) |
14:15-15:00 |
民商经济法学院(+同等学力)、比较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同等学力)、人权研究院 |
15:00-15:45 |
国际法学院(+同等学力)、刑事司法学院(+同等学力)、中欧法学院、国际儒学院 |
15:45-16:3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商学院(+同等学力)、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 |
16:30-17:15 |
法律学院(+同等学力)、证据科学研究院(+同等学力)、人文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同等学力)、数据法治研究院 |
(3)学位服发放与归还地点为综合科研楼AB段之间的过道。
注:备注同等学力的学院,学位服公司已将同等学力数单独装箱,由各课程班所在办公室负责领取及返还,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领取、返还时注意区分。
如有学生购买学位服,硕士学位服按每套140元收取,博士学位服按每套150元收取,如有丢失或缺损,按价进行赔偿,各二级培养单位将相应的费用交学位服公司。
4.领取学位服后,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2)指导学生穿用。
(六)组织学生练唱校歌
为保障毕业典礼合唱校歌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学生通过多种形式练唱校歌。
六、学生注意事项
1.典礼入场时间为7:00,7:25入场完毕,凭邀请函有序排队进场。
2.学生典礼当天着装要求:内着白色(或浅色)有领衬衫,男士可系领带(自备),女士可扎领结(自备),下身着深色长裤,女士也可着深色(或素色)裙子;外着学位服(流苏在右前侧);着深色皮鞋。
3.所有博士、硕士应随身携带证书封皮,其中博士还需携带学位证书内芯。
4.典礼过程中,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场内安静。
5.接受颁授时,学生到教学图书综合楼一层大厅等候区列队等候颁授,并由工作人员引领,从礼堂南侧进入图书馆学位授予仪式区域,上台接受颁授时请将证书交给颁授校领导,校领导授予后,转身手持证书进行拍照,拍照后有序退场。
6.请学生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的安排,如发生紧急情况,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撤离。
7.学位授予照片按照二级培养单位进行发放,参加学位授予时一定要以院为单位进行拍照,脱离本单位的学生不再单独另行补拍。
七、其他相关安排
1.为配合6月19日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后勤饮食服务中心早餐供餐时间提前至6:30。午餐供餐时间调整为10:50-13:10。另11:00-16:00在科研楼中间过道处供应解暑荷叶水及冰棍,请同学们按需领取,避免浪费。
2.授予仪式结束后可在校园各打卡点进行拍照留念,现场将有志愿者协助拍摄。
毕业典礼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由于本次典礼在室内举行,若有突发事件,请大家按照疏散方案(附件3)有序撤离。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对典礼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典礼活动期间讲文明,守礼仪,确保典礼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宋超,罗倩
联系电话:58908055,58908059
附件:1.各二级培养单位会场座位分布图
2.学位服着装标准
3.疏散通道平面图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