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工作时间安排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6月12日(星期四)至6月26日(星期四)工作日工作时间。
6月27日(星期五)2025届全体毕业研究生离校完毕。
(二)202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
6月19日(星期四)。
二、离校事项办理方式
毕业离校手续通过毕业离校系统进行办理。
毕业生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微信企业号,点击【A毕业离校系统】中的“手续办理”菜单,即可查看个人需办理的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分为必办事项、自动办理事项和按需办理事项三类,学生可点击各办理环节,查看具体办理要求与详细操作指引,并根据指引到相关系统或地点办理。毕业离校系统已实现与财务系统、图书借还系统等系统的数据对接,若在办理“学费等费用清缴”“图书事项办理”和“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三项必办手续时,提示“办理失败”,可按以下流程处理:仔细阅读办理说明进入对应系统或者去相应地点办理,办理完成后,等待5分钟后重新进入毕业离校系统进行离校手续办理。
(一)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负责部门:图书馆)
1.6月12日起,停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亦含法学院实验班学生,2025年秋季学期留校继续4+2学业的双学士,2025年夏季离校的交流生、双培生、联培生、2024年预科生)借书权限,请毕业生于6月30日前将所借图书还清(包括汇采平台和馆际互借所借图书)。
2.需要归还图书和清缴图书逾期使用费的毕业生,可于开馆时间至图书馆办理。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或需盖章的毕业生,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1:30,14:00-17:00;周五8:00-11:30,14:00-16:30)到馆办理。
注意:图书逾期使用费和遗失图书赔偿款须通过“一卡通”或NFC校园卡扣除,需要交费的毕业生不要提前注销“一卡通”,并要存有足够的额度。
办公电话:010-58908313(海淀校区);010-58909512(昌平校区),办公邮箱:dzfw8313@163.com(海淀校区);2111405179@qq.com(昌平校区)。
3.学位论文提交
电子论文提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应通过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
纸质版论文:6月12日-6月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8:00-11:30,14:00-16:50;周五: 8:00-11:30,14:00-16:20)接收毕业生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法律学院和同等学力研究生提交2本。法律学院涉外班需提交纸质版论文中文2本,英文2本。)。
办公地点:学院路图书馆一层103室,特色资源与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10-58908555
办公邮箱:cupllibts@126.com,QQ:2409388197
(二)学费等费用清缴(负责部门:财务处)
1.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的毕业生,请于6月15日前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或学号或000000。毕业生各学习阶段(预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均须缴清欠费,请分别使用对应学号进行缴费。
2.毕业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及退款由相关职能部门清算后提交申报,财务处按照申报清单据实发放;如果同学们查询不到某项款项的发放记录,请联系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核实是否漏报,核实后相关职能部门会进行补报,请同学们耐心等待即可。
3.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事项具体参见校医院有关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办公电话:010-58909148
(三)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负责部门:学生处)
1.毕业去向登记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毕业生须登录校就业信息系统(scc.cupl.edu.cn),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对信息无误的,可在全国登记系统完成确认(微信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选择“去向登记确认”模块)后,形成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
2.因去向登记有误或需修改毕业去向信息的同学,须在校就业信息系统(scc.cupl.edu.cn)变更去向信息,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登记系统确认。
3.定向就业毕业生无需登录校就业信息系统填报毕业去向,学校依据学籍信息同步毕业去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如毕业离校前已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须将就业协议书首联原件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后,由就业中心负责老师根据就业协议书签订内容更新毕业去向登记信息。
4.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要求,请毕业生在毕业去向登记时,配合完成“2025届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https://byswj.zkey.cc/bys2025)。
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0842
办公电话:010-58908090
(四)户籍迁出手续办理(负责部门:保卫处)
1.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无需办理此项业务。
2.落户北京的毕业生无需在毕业离校系统填报地址,即日起可直接到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所需材料如下:①因就业迁往在京单位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②因读博升学迁往在京高校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特别提醒:本校硕升博的同学常住人口登记卡暂存学校,请在开学报到时到户籍科办理迁转手续)。
3.户口迁往京外的毕业生请登陆毕业离校系统,点击“户口迁转”填报户口迁移地址(该地址应具体到“省、市、区(县)、乡、街道、门牌号”。如迁回原籍地,请填家庭户口本首页“住址”;迁往京外工作单位的应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确定落户详址;迁往京外读博院校的,应按录取通知书上要求填写地址)。2025年6月16日14:00前填报地址的同学可于毕业典礼后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后续在系统填报的同学可于填报一周后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未在系统填报户口迁移地址的同学,可于毕业典礼后到户籍科进行线下办理(先到户籍科开具介绍信,再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如下:①户口迁回原籍以及京外工作单位或家庭户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②户口迁往京外读博院校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以上户口迁移手续如找他人代办,需另外携带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请及时将户口迁回原籍,以免将来使用户口造成不便。
6.根据北太平庄派出所要求,学生毕业后户口应尽快迁出。毕业满2年户口仍未迁出的同学,由北太平庄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要求将本人户口冻结,与户口相关的个人业务将无法办理,请同学主动与户籍科联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7.户籍登记地址(即户口首页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户籍登记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
办公地点:6号楼东侧平房604室
办公电话:010-58908101
(五)校园卡、校园网网费退费(负责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1.建议毕业生离校前自行将相关费用消费完毕。(注意:离校前应还清图书馆欠款。)
2.网信办在毕业生学籍状态改变后将校园卡、上网账户冻结,并在冻结后一个月内将校园卡和上网账户的余额汇总成退费清单,提交财务处。校园卡和上网账户余额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转入本人所登记的银行卡账户里。
3.特别提醒:为了保证退费正常,请毕业生保持该银行卡的状态正常。需要退费但没有登记银行卡的毕业生于请于7月10日前登录智慧法大网上办事大厅,在财务处的“银行卡号变更申请(学生)”进行变更登记。
4.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延期的学生,校园卡有效期会自动变更,无需到卡务部办理延期业务。
卡务部
昌平校区:格物楼格塔103,010-58909617
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105,010-58908452
网络服务中心
昌平校区:格物楼C310,010-58909530
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717,010-58908451
(六)毕业生档案邮寄(负责部门:研究生院)
1.毕业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递转。2025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全部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需要转出档案的毕业研究生,6月13日起请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htgl/ ),点击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模块,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详细信息,务必和档案接收部门确认投递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档案投递延误或丢失。
特殊情况需要自提档案的,请提供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标有“同意本人自提”字样的调档函。
2.档案转出后,可登录智慧法大--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EMS单号(仅供查询EMS单号使用)。
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812
办公电话:010-58908173
(七)退宿手续办理(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院路校区退宿手续办理:
1.退钥匙。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所有本人行李物品带出宿舍,并将宿舍钥匙归还学生公寓楼值班室,本人签字确认。
2.退空调遥控器。宿舍空调遥控器由各宿舍宿舍长(或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归还学生公寓楼值班室,并签字确认。
3.退电卡。一号学生公寓和二号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均为智能电表,宿舍电卡由各宿舍宿舍长(或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归还所在学生公寓楼值班室,并签字确认。宿舍有余电且需办理退费的,请直接到学院路物业收费大厅办理退费登记(无需持卡)。收费大厅仅登记退费信息,具体退费流程由财务处统一操作。
办理时间:6月12日-6月27日
办理地点及办公电话:
1.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电卡退还:一号学生公寓值班室(010-58908160)、二号学生公寓值班室(010-58908162)。
2.宿舍余电退费登记:学院路物业收费大厅(综合科研楼A104,010-58908503),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周六日14:00-18:00。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10-58908157。
(八)党、团组织关系办理(负责部门:组织部、团委)
党、团组织关系迁移,依照组织部、团委有关通知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九)申领电子校友卡(负责部门:校友工作办公室)
1.校友服务平台注册
在手机微信上搜索“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公众号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公众号,点击“校友平台”并进行注册。
2.领取电子校友卡
平台注册后,点击“服务”选项中的“校友卡”,填写相关资料,系统将会自动匹配完成电子校友的申请发放。
3.校友卡使用说明
持校友卡可享有出入学校、进出学校图书馆、阅览一般图书、参观校史展等权利,校友使用学校体育设施、入住学校宾馆凭卡享受在校教职工待遇,校友卡无储值及图书借阅功能。
办理时间:即日起,工作日办公时间
咨询地点及电话:综合科研楼B104,010-58908616
(十)注销学生证、领取学历(学位)证书(负责部门:学院)
毕业生到所在学院办理,各学院具体负责老师通过毕业离校系统确认学生已完成离校手续办理后,为学生发放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注销学生证等后续事宜。
三、文明离校提示
1.研究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研究生协助导师做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离校前也务必归还。
2.研究生离校前,做到人离寝室净、楼空公物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一览表
2.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离校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学生端)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