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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5-22    浏览:

各培养单位:

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安排总原则

1.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安排。

2.法学博士核心课由各开课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安排。

3.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和补修课由学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自行安排。

4.202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安排在昌平校区,由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对接教务处完成课程信息导入,并于6月上旬开展相关学院研工办老师教务系统排课操作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课、法学博士核心课安排

(一)2025级硕士研究生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

(1)学院路校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班及上课时间如下:

班级

上课时间

学院(专业)

教室

周次

1班

周一上午

法学院各专业(不含法与经济学专业)

综0201

2-9周

2班

周一上午

国际法学院各专业

综0301

2-9周

3班

周一上午

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比较法学院各专业

综0401

2-9周

4班

周一上午

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儒学院各专业

综0320

2-9周

5班

周四上午

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综0201

2-9周

6班

周四上午

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

综0301

2-9周

7班

周四上午

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法学专业、人权研究院各专业

综0401

2-9周

8班

周四上午

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各专业

综0320

2-9周

9班

周一上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各专业

综0201

10-17周

10班

周一上午

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

综0301

10-17周

11班

周一上午

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

0401

10-17周

12班

周一上午

外国语学院、证据法学研究院、数据法治研究院各专业

0320

10-17周

(2)昌平校区硕士研究生分班及上课时间如下:

班级

上课时间

学院(专业)

教室

周次

1班

周二上午

法学院(不含法学实验班)、民商经济法学院、商学院全日制金融专硕

2-9周

2班

周二上午

商学院全日制专硕各专业(不含金融专业)

2-9周

3班

周二上午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专硕各专业

2-9周

4班

周三上午

证据科学研究院专硕、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2-9周

2.2025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下午和周三下午,请各院排课时避免与外语课的时间冲突。

(二)2025级博士研究生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面向全体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选修),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学院(专业)

教室

周次

星期

节次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全体博士研究生(选修)

综0511

11-18周

10-13

2.2025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下午和周三下午,请各院排课时避免与外语课的时间冲突。

3.2025级法学博士研究生核心课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学院(专业)

教室

周次

星期

节次

授课教师

法理学

2025级法学博士研究生

综0423
综0401[直播]综0413[直播]

2-9周

2-5节

王夏昊

喻中

二级培养单位排课

(一)排课内容

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应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设的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和补修课

排课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先行维护各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库后,方可进行排课。

1.开课教师

讲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原则上须为我校正式入职的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师预期能够到校开展线下教学方可排课。二级培养单位应坚持以导师为主和以校内教师为主的原则,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个别学院的个别课程因特殊原因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安排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授课教师,助教一律不得任课。

由两位或者两位以上教师共同授课的课程,该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应保持一致,一经确定不再变动。接力授课的课程,应明确每位教师的授课日期及节次,并体现在《课程进度表》中。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研究生课程教学应注意与本科课程的衔接和区分,减少与本科课程的重复,增强研究生课程的区分度,体现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特色。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严格规范调停课的审批程序,尽量避免调停课的发生;严格执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任课教师发生教学事故,依据该办法对授课教师严格处理;对研究生教学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实行教学周日常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和随机检查并重。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传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共同维护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

2、授课时间

为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研究生教学建设,拓展研究生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教学继续实行周一至周六授课制度。各培养单位和授课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课程安排在星期六上午或下午授课。鼓励任课教师利用晚上时间安排教学(周五和周末晚上除外)。

上午安排5个课时课程,下午和晚上安排4个课时的课程。上午5小节(上午课程节次安排为1-5节),下午4小节,晚上4小节,每节45分钟(研究生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6、附件7)。

3.课容量

各专业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原则上均应进行小班教学,小班教学课程人数以30人以下为宜。

所开课程若需限制选课学生人数或专业,应在课程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否则视为全校研究生均可选修的课程

4.教室资源相关

为便于学生选课和教室安排,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排课时尽量协调本学院中的两门课程,将上课周次安排接力,同时2025级新生部分选修课程可以考虑安排在第9开课,以缓解教室使用压力。

原每周2个课时的课程可考虑按每周4个课时进行安排,减少课程教学占用的周数。

周末的课程排在教学图书综合楼1-5层的教室,尽量避免因周末考试等活动而产生教室使用冲突。

5.其他要求

课程表须按统一格填写并附课程进度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因课程教学及人才培养原因,需要在授课周次内进行实践调研的应在排课时明确且列入该门课程的《课程进度表》。

申报新开课的教师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新开课程请按课程代码编订规则进行编订,需要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维护课程所属学科门类和课酬标准,由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新增的培养方案以及学位公共课课组、其他培养环节的课组由所在学院添加。

(三)2025级翻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课程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安排。

在校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所有课程由法律学院组织安排。

四.排课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二级培养单位务必在6月20日(周五)前排好课,并将本学院已在系统中排好的课程统填写word文档中(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邮件至ascg@cupl.edu.cn

请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负责人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排课工作,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认真负责地做好研究生教学计划制定、培养方案执行和2025-2026学年秋季学研究生教学工作,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硕士课程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课程表

3.课程进度表

4.中国政法大学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5.中国政法大学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表(外籍教师)

6.学院路校区研究生课程时间安排

          7.昌平校区研究生课程时间安排        

 

 

 

研究生院    

20255月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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