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基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探索建立与行业产业协同育人的新机制,提高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合作单位应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知名度、管理制度规范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大中型企业、仲裁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涉外实务部门,与国家涉外法治发展重大战略对接紧密,与各培养单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科研攻关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涉外法治相关行业领域具有显著特色和一定的代表性;
2.具有一定数量的行业(产业)导师,并能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有丰富的涉外法治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满足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和指导需要;
3.具备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所需要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等条件;
4.具有相对完整的联合培养管理机制,能够规范管理并保障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质量;
5.合作双方能够长期稳定、规范有效运行。
二、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13日。
三、项目管理
1.2025年拟资助建设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5-10个,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产生立项项目,批准立项的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院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2.每个立项的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共1万元。研究生院将对立项基地的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予以持续支持。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建设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实务课程、其他管理工作等。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4.各培养单位需合理制定联合培养基地培育和建设计划,建设期满三年的联合培养基地经评估合格后可根据建设需要再次申请。
四、材料提交
申报联合培养基地项目,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计划表》(附件2),于6月1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xwb@cupl.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7、58908459。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