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及教师:
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法大发〔2023〕94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通知附件1),现将开设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际课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际教师国际课程
(一)开设要求
鼓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安排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
国际课程授课内容应当政治导向正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授课语言为外语,原则上为英语。
国际教师原则上应来自世界知名高校,职称在副教授及以上,或来自国(境)外国际组织等实务部门,具有十年以上专业资质。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
每门国际课程原则上安排32课时(2学分),一般线下授课,每个课堂通常不超过30人,每天授课时间不应超过4课时。线下国际课程通常在两周内结课。线上国际课程采用腾讯会议海外版(VooV Meeting)授课,时间尽量安排在教学周固定节次,亦可安排在周六、日。
(二)配套支持
获批准的研究生国际课程,学校为每门国际课程提供4万元课程建设经费,对涉外法治、纪检监察、国家安全、区域国别学等领域的国际课程予以优先支持。该经费可以用于支付国际教师的课时费、往来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教学助手费用等。经费使用标准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经费使用标准》(《办法》附件)。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下拨的外国专家经费(含“111基地”平台项目经费、个人项目经费等)支付国际教师课时费、往来差旅费、住宿费的,我校国际课程费用不再重复支付上述费用,但可支付国际教师的教学助手费、资料复印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根据人事处发布的《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业务培训课时考核实施细则》,国际课程负责教师可以申请将每门课程认定为4个业务培训课时,如一门国际课程随堂听满16课时及以上,可再折抵16个业务培训课时,每学期最多记20个业务培训课时;或者申请16课时的课时费,每学期最多申请20个课时的课时费,该课时费不再计入超课时费工作量统计。
(三)申请流程
计划于2025年秋季学期邀请国际教师开设国际课程的我校教师,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附件2),提交开课单位审核。
开课单位主要从政治导向、价值引领、教师资历、课程专业性、开设必要性等方面对申报的国际教师国际课程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政策和相关文件,对各二级培养单位申报的国际教师国际课程进行审核,确定纳入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课程并予以公示。
二、校内教师国际课程
(一)开设要求
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推荐政治素质过硬、综合专业能力优秀、外语水平突出、具有国际视野的本单位校内教师开设国际课程。开课教师应立足自身专业,全英文授课。课程应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每位校内教师每学期开设的国际课程以1门次为限。
(二)配套支持
校内教师国际课程课酬为学校规定基本课酬的4倍,教学工作量与一般课程相同。
(三)申请流程
计划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设国际课程的校内教师,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附件3),提交开课单位审核。
开课单位主要从授课教师 外语水平、专业能力以及课程政治导向性、专业性、开设必要性等方面对申报的校内教师国际课程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将于6月组织申请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的校内教师进行试讲,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试讲时长约半小时,全英文授课,可使用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之前将通过开课单位审核的国际教师和校内教师国际课程申请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peiyangban@126.com。
国际教师国际课程英文简介参见《CUPL International Courses 2025》(附件6)。
国际课程选课、调停课等与普通课程流程一致,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结课考试或者考查。
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908063。
附件:
1.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法大发〔2023〕94号)
2.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
3. 《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教师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申请书》
4. 《国际教师申请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汇总表》
5. 《校内教师申请开设研究生国际课程汇总表》
6. 《CUPL International Courses 2025》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