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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5    浏览:

各有关学院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2个月应进行中期考核,请各有关学院组织博士后中期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进站博士后,具体名单见《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进站博士后名单》 (附件1)

二、考核时间

春季进站博士后于20241025日前完成考核,秋季进站博士后于202533日前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考核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博士后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时进行中期考核;

2.博士后须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博士后开题报告(格式自定)及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给合作导师审阅;

3.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对博士后进站一年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博士后开题报告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2)上签署考评意见;

4.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按考核截止日期将考核表、开题报告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提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室)。

四、其他

1.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合作导师和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同意后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2.中期考核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

3.未能按期完成考核的博士后,将按中途退站处理。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5890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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