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法大发〔2022〕31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中国政法大学面向社会招收2023年秋季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将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获博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5.在站期间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招收类别和要求
1.普通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经费由学校资助,并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师资博士后:需满足博士后招收各项条件,同时符合学校招聘专任教师条件,并经所在学院招聘考察,报人事部门审批通过者,入选师资博士后。人事档案、工资、社保等关系转入我校。经费由学校资助,并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岗位设置请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cupl.edu.cn/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Firstpage.jsp?FM_SYS_ID=zgzfdx_80)查看教学科研岗位相关招聘启事。
3.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招收。经费按照协议规定资助。
4.国家项目博士后:由国家博士后专项经费和学校共同资助,入选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统一设置的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申报通知和流程详见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以上招收博士后类别均须满足关于博士后遴选的基本要求。
三、招收计划
秋季不接受在职、超龄和同站同学科等特殊情况人员申请博士后。
四、在站工作年限
基本工作年限为2年。
五、申请及进站手续
(一)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秋季招收博士后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一名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
(二)9月28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申请类型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含所涉相关材料)(附件4)。
2.两份《专家推荐信》(附件5),其中一位是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另一位是副教授以上同行专家。
3.申请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6)。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2023秋季博士后招收+申请学院+姓名”命名方式,发送至bshglb@cupl.edu.cn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63,010-58902943。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
(三)进站考核面试:具体时间,由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招收博士后人员名单。
(五)办理进站手续:拟招收博士后人员于11月30日前按照《博士后进站材料说明》(附件7)提交全部材料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后录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1.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人员,可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同校内同类人员待遇,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不享受此项待遇。
2.住房安排
档案与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工作常驻地为北京的非京籍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学院路校区博士后公寓,租金根据学校标准单独缴纳。
七、其他说明
其他事宜可咨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咨询邮箱bshglb@cupl.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58908063;联系人:潘老师,联系方式:58902943。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