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博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建设的通知》,经二级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学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与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按照择优立项原则,共推选出4门博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拟予以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拟立项名单经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2024-2025学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日起至7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9。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4日
附件:博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拟立项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