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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调取档案、核对定向单位信息的通知

日期:2025-05-07    浏览:

一、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2025年5月20日前)

为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实表现函调表》(模板及办理要求点此下载),并于2025520日前通过EMS的方式邮寄到拟录取学院(各学院地址见附件)。

二、非定向就业考生调转人事档(2025年8月15日前)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2025815日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考生持《调档函》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的“普通博士招生”系统中“下载调档函”栏目下载,网址:https://zfyz.cupl.edu.cn/。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档函》或附件。

学校将对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情况进行审查,未按学校要求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及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2025年5月20日17:00前)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注意:我校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准备工作,请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于202552017:00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普通博士招生”系统“核实定向单位及通讯地址”栏目认真核对定向就业单位、本人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动,请及时补齐或更正。

我校预计于5月下旬向定向就业考生邮寄定向就业协议,请考生及时到定向单位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的方式寄回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定向协议将于5月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线上签署。具体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通过邮政系统(如挂号信或EMS等)邮寄现实表现函调表、人事档案、定向协议书,不得使用其他快递,否则无法接收。

2.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点此下载),填表及办理流程见申请表底部说明。

3.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人事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修改(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或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8070

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研招办邮箱:cuplyanzhao@163.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5月7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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