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进一步落实我校与北京市第十九中的战略合作协议,2025年5月28日下午,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窦宇轩和刘磊前往北京市第十九中学,以“权以界物,法以衡侵”为题与同学们展开线下分享交流。
讲课伊始,窦宇轩先带着同学们回顾了物权的概念,他以“水杯”举例,解释所有权的概念及权能,并回顾了《民法典》物权编的体例结构以及物权类型,使同学们快速回想起上学期所学内容。
紧接着,窦宇轩为同学们补充了抵押权以及质权的相关知识及区分点,强调二者的不同在于是否具有占有权能,这不仅串联起前面的知识点,更为后面的案例分析作背景知识的铺垫。
随后,窦宇轩通过板书的形式,为同学们拆解了第三人提供不动产抵押与债务人本人提供抵押时的法律关系构造,通过法律关系的拆解,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且清晰,同时,引入了两个典型的物权侵权案例,并辅以图示,阐明相邻土地的权利人之间的纠纷以及物权请求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
通过课堂上对于案例的介绍以及法理分析,同学们对物权侵权及物权请求权如何行使的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地了解。
最后,窦宇轩借用一句古老的法律谚语勉励同学们,“我们不是为了学习法律而学习,而是为了正义而奋斗”,希望同学们都能坚守法治信仰与正义理念,并为自己的理想不懈努力和奋斗!
课后感想:
很高兴能够再次来到北京市第十九中学参与普法宣讲活动,与亲爱的同学们一同探究物权法领域的典型问题。授课过程中,同学们展现出了极大的学习热情和探究精神。他们对法律条文的深入剖析和精彩纷呈的案例讨论,不仅让我看到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作为法律知识传播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授课让我深感法律教育的意义深远,我将继续努力,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
——“物权及物权侵权案例评析”课堂小组成员 窦宇轩
非常荣幸能有机会来到北京市第十九中学参与普法宣讲活动,这次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法治教育须同代表祖国未来的年轻学生紧密联系在一起。希望这次活动能在同学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培养树立权利观念,让同学们不仅知法懂法,更能守法用法。作为一名接受法学高等教育的法大学子,这次活动经历鼓舞着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立志成为德法兼修的新时代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物权及物权侵权案例评析”课堂小组成员 刘磊
图片与供稿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