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子奇,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文化学专业2021级硕士研究生(100084)。
摘要: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的最终文本在2023年5月正式公布生效,此前围绕法案细节的疑云一扫而空,然而这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不得不直面随之而来的挑战。本文根据正式立法条文,结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WTO规则的法律解释,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WTO合规性进行了更为精准和确切的分析。文章认为,欧盟在普通关税之外对进口产品征收额外费用的做法不符合GATT第2条的规定。同时,欧盟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影响产品进口却唯独豁免个别国家的做法违反非歧视原则。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将会无视非碳定价机制对于预防碳泄漏与减少全球碳排放的作用,并且欧盟没有设计有效的机制来弥补这一缺陷,因而它也不能够满足适用一般例外条款的条件。中国应当在做好举证准备的基础上,通过外交手段或WTO争端解决机制,促使欧盟减免对中国产品征收的CBAM费用。
关键词:碳边境调节机制 碳泄漏 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 一般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