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学界缺少对财产征购法律制度的微观化考察和地区间比较,在财产征购的一些基本问题上认识不足。从财产征购活动中如何实现对公共目的的准确界定、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等角度,对比美国路易斯安那邦宪法与我国港澳台三地区的征购制度,可以发现,公益与私权的动态平衡是一个完善的征购制度的价值内核,公共利益的严格界定是征购制度的前提和基础,私权保护是征购制度的首要关怀,而公权监督是征购制度的重点。这些价值考量体现在征购活动的每一项制度安排当中。
关键词:财产征购 价值考量 制度构建 路易斯安那邦 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