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平台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20年 > 第五期 > 民事诉讼法视野 > 正文

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协调机制论:日韩经验及启示

日期:2023-11-2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0年第5期    作者:李嘉豪    浏览: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学理及实务尚未就处理给付之诉及确认之诉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一致意见。国内学理之“重复起诉论”及“非重复起诉论”观点本质系“立法论”进路,尚不足为我国实务所采。国内实务虽然策略多样,但是其始终未形成一致意见。就协调机制而言,目前日韩两国学理及实务两大“解释论”有力学说为“诉的利益论”及“重复起诉论”。“重复起诉论”较为繁杂且未形成一致观点,且难与我国现行法相契合,不宜为我国所采。“诉的利益论”无需引入其他域外制度,较为可采。结合我国法律,若采“诉的利益论”,就给付之诉先行型案件的协调机制,我国可采“确认利益丧失说”之进路,而就确认之诉先行型案件的协调机制,我国可采“确认利益嗣后不丧失说”之进路。

关键词: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  重复起诉  诉的利益  解释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