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实证分析为视角,选取指导案例公布后的50份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总结法院关于跳单及认定标准的裁判路径和理由。大多数法院不区分禁止跳单条款的类型,径以格式条款为理由否定禁止跳单条款的效力。且同案不同判现象居多。禁止跳过中介直接缔约的条款并不属于简单独家委托条款,更不属于特别独家委托条款,其乃居间合同的应有之义,应承认其效力。跳单违约构成应采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突破居间报酬全有全无的成见。在判断是否存在简单或特别独家委托、居间的类型,以及委托人是否召入其他居间人还是直接与相对人缔约之后,以“推定——抗辩模式”以及相当因果关系作为居间报酬是否发生以及分配数额的判断标准。
关键词:居间合同 跳单 独家委托 相当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