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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的合理性探析——以《刑法》第383条第4款为样本

日期:2023-11-18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6年第6期    作者:余青杰    浏览:

摘要:终身监禁是不人道的刑罚措施,《刑法修正案()》对其进行规定是不合理的。预防犯罪的目的不需要也不应当由终身监禁来承担。终身监禁不具备刑罚正当化的根据,其只会增加刑罚的残酷性,不符合责任主义原则,也不符合慎用死刑的刑法理念。终身监禁的残酷性不低于死刑,由终身监禁来替代死刑,不仅违背了人权保障,而且不利于当代我国刑法改革的趋势,应当予以废止。

关键词:终身监禁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重刑主义 替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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