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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的刑法解释规则研究

日期:2023-11-1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6年第1期    作者:王潜、冯雨    浏览:

摘要:在金融犯罪的刑法解释方面,传统的解释规则受国家管制的金融观念影响,在理念上具有主观主义倾向,在操作上偏重文义解释方法。这种解释规则将模糊金融用语的特殊含义,使刑法过早介入金融活动,造成抑制金融创新、破坏法律适用统一性等恶果。随着当前金融管制的逐步放开,在解释理念上,解释者应当注重金融犯罪的二次违法性特征,确立刑法的保障法地位,对金融活动保持谦抑态度在解释方法的选择上,应当采取目的解释方法,将金融犯罪条款和前置金融交易规范、金融管理规范并构为金融法规群,以金融活动规律、前置金融法规范以及国家金融政策为指引,探寻金融法群的立法目的,并以其指引刑法解释,使金融刑法有效地承担起保障金融创新、防控金融风险的双向职能。

关键词:金融犯罪 金融法规群 解释观念 文义解释 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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