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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监事分离选任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日期:2023-11-11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4年第4期    作者:李传超    浏览:

摘要:中国公司法在治理结构上高度模仿中国政治制度架构,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但在具体运行中监事会职权形同摆设,权力设置上又与独立董事、股东会权力有重叠。此架构下,公司组织机构间权力位阶不甚明了、甚至有所冲突,公司治理现状明显不利于公司发展。在完善中国公司治理制度时,可以借鉴韩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草案中对大股东监事选任权的限制规定,以处理相关权力之间的冲突 同时赋予监事会以随时检查权,从而为公司治理建立起良性制度架构。

关键词:公司治理 监事会 韩国公司法 大股东权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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